办公室电话:028-8766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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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党组关于局属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成林业园林组[2013]1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了职能责明确,责任落实。
按照要求,我单位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积极开展活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制作了宣传专栏,通过会议、座谈、意见箱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教育培训学校
2013年8月21日